西安市天然气价格下降!
西安市天然气价格下降!
西安市天然气价格下降!本文转自(zhuǎnzì)【陕西都市快报】;
西安市(xīānsh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
关于下调西安市居民(jūmín)和非居民用
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tōngzhī)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wěiyuánhuì)
居民用管道天然气(tiānránqì)销售价格的通知
各区县发改委,西咸(xīxián)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发改部门(bùmén),各城燃企业:
根据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结合省内(shěngnèi)管道运输价格变动情况(qíngkuàng),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下调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xiāoshòujiàg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xiāoshòujiàgé)每立方米下调0.04元,第二、三(sān)阶梯价格按照1∶1.2∶1.5加价倍率相应调整。调整后具体执行标准如下(rúxià):
西安市(xīānshì)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自(zì)2025年6月1日起执行。
各城燃企业要严格落实天然气价格政策,认真做好信息公开(gōngkāi)、抄表结算(jiésuàn)和宣传解释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原(yuán)《西安市发展和改(gǎi)革委员会关于联动调整我市居民用(yòng)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3〕21号)同时废止。
西安市发展和(hé)改革委员会
2025年(nián)5月30日
西安市(xīānsh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tiānránqì)销售价格的通知
各(gè)区县发改委,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发改部门,各城燃(gèchéngrán)企业:
根据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yǒuguān)规定,结合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变动情况,经研究(yánjiū),现就下调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úxià)。
非居民(jūmín)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xiāoshòujiàgé)每立方米下调0.04元,调整后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一(yī))执行居民气价的非(fēi)居民用户(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机构教学和生活用气,社区(shèqū)康护、养老福利机构和城镇社区居委会等生活用气)2.16元/m⊃3;;
(二)非居民(jūmín)用气3.14元/m⊃3;;
(三)车用(chēyòng)天然气4.04元/m⊃3;。
自2025年6月(yuè)1日起执行。
各城燃(gèchéngrán)企业要严格落实天然气价格政策,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抄表结算和宣传(xuānchuán)解释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原《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de)通知》(市发改价格〔2025〕4号(hào))同时废止。
西安市发展(fāzhǎn)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yuè)30日
来源:西安市发展和(hé)改革委员会 
本文转自(zhuǎnzì)【陕西都市快报】;
西安市(xīānsh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
关于下调西安市居民(jūmín)和非居民用
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tōngzhī)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wěiyuánhuì)
居民用管道天然气(tiānránqì)销售价格的通知
各区县发改委,西咸(xīxián)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发改部门(bùmén),各城燃企业:
根据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结合省内(shěngnèi)管道运输价格变动情况(qíngkuàng),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下调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xiāoshòujiàg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xiāoshòujiàgé)每立方米下调0.04元,第二、三(sān)阶梯价格按照1∶1.2∶1.5加价倍率相应调整。调整后具体执行标准如下(rúxià):
西安市(xīānshì)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自(zì)2025年6月1日起执行。
各城燃企业要严格落实天然气价格政策,认真做好信息公开(gōngkāi)、抄表结算(jiésuàn)和宣传解释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原(yuán)《西安市发展和改(gǎi)革委员会关于联动调整我市居民用(yòng)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3〕21号)同时废止。
西安市发展和(hé)改革委员会
2025年(nián)5月30日
西安市(xīānsh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tiānránqì)销售价格的通知
各(gè)区县发改委,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发改部门,各城燃(gèchéngrán)企业:
根据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yǒuguān)规定,结合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变动情况,经研究(yánjiū),现就下调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úxià)。
非居民(jūmín)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xiāoshòujiàgé)每立方米下调0.04元,调整后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一(yī))执行居民气价的非(fēi)居民用户(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机构教学和生活用气,社区(shèqū)康护、养老福利机构和城镇社区居委会等生活用气)2.16元/m⊃3;;
(二)非居民(jūmín)用气3.14元/m⊃3;;
(三)车用(chēyòng)天然气4.04元/m⊃3;。
自2025年6月(yuè)1日起执行。
各城燃(gèchéngrán)企业要严格落实天然气价格政策,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抄表结算和宣传(xuānchuán)解释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原《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de)通知》(市发改价格〔2025〕4号(hào))同时废止。
西安市发展(fāzhǎn)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yuè)30日
来源:西安市发展和(hé)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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